來自張伯倫的歷史教訓:分享球權的重要性

一個球星每年都能繳出優秀的數據,球隊卻常常在季後賽一輪遊,或者根本無法進入季後賽。這時我們都會說「是他的隊友不夠給力,他已經做了他能做的所有事了。」最近的例子,是上一季的Westbrook的雷霆隊,雖然他達成場均大三元的數據,可是球隊在第一輪就被火箭擊敗。沒有太多人怪罪他,大家都說他盡力了。但真的是這樣嗎?

把球交給球隊中實力最強的球員,在我們看來是非常合理的,讓命中率和實力最高的球員,佔去大部分的球權和出手次數,是最有效率的得分方式。從數據及統計來說,這點並沒有錯,然而籃球有時候是不能用冰冷的統計數字解釋的。而1965-66 和1966-67球季的七六人隊,正好證明這點。

這兩個球季,七六人隊擁有名人堂球員張伯倫,大家都知道他是如何稱霸當時的NBA,知道他曾經單場得過一百分,曾經單季平均五十分。65-66球季他同樣繳出怪物級的數據:場均30分、20籃板,拿下最有價值球員。但是在分區冠軍被塞爾提克打敗,無緣總冠軍。球季結束之後,球隊聘請新的總教練,想做一些改變,藉此問鼎總冠軍。這兩季七六人的陣容沒有太大改變,而且依照統計數據,張伯倫每次出手可以得到1.09分高於聯盟平均0.97,也高於球隊平均0.98,可是他的隊友們得非效率卻低於聯盟平均,每次出手只能攻下0.94分。放在現代,我們馬上會說「張伯倫已經打得很好了,他被困在一隻爛隊,他不可能一個人作所有事情」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任何正常人都會覺得,如果想打造一個更好的進攻體系,把球交給全隊得分效率最高的人,是最合理的選擇,套一句球迷常說的話「他不出手的話,他的隊友又投不進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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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當時七六人做出的改變,並不是讓張伯倫獲得更多球權,而是減少他的球權。這聽起來很怪,為什麼要讓得分效率比較低的人,增加出手次數呢?不論再怎麼怪,事實擺在眼前,雖然這樣的改變,讓張伯倫數據下滑,但成功的幫助七六人隊拿下當時的總冠軍、這樣的改變,讓七六人隊全隊的得分效率都得到顯著的提升,從聯盟平均提升到聯盟頂尖,隊友平均每次出手得分,也從低於聯盟平均的0.94,提升到1.01。然而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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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其實很簡單,透過釋放球權,張伯倫的隊友觸摸到球的次數增加,這讓他們更容易進入比賽的節奏,比起一直站在旁邊看張伯倫表演,觸球次數增多,出手次數增加,讓他們更容易保持手感,命中率自然也增加。同樣的因為張伯倫減少球權,減少出手次數,張伯倫也避免掉以往不合理的出手,使得自己的命中率從上一季的54%提升到68%,平均每次出手得分從1.09,進步到1.27。

回到先前提到的Westbrook(當然現在所有的超級巨星也同樣適用),透過張伯倫給我們的歷史教訓,即使是歷史上最難以阻擋的禁區猛獸,一個不畏懼包夾,能夠場均得五十分的球員,也是在減少出手,融入球隊之後,才獲得總冠軍的。而這一季,Westbrook也證明雖然有更好的隊友,球隊的戰績卻沒有獲得顯著的提升,也許球隊的戰績差,並不是因為隊友太爛,而是因為他並沒有分享球權。也許Oladipo在雷霆沒破繭而出,是因為獲得的機會不夠。如果連上古神獸都必須分享球權來獲勝的話,現代的巨星是不是也該做同樣的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