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「賣我」違反協議 Anthony Davis陣營遭聯盟懲處

紐奧良鵜鶘隊主力球星 Anthony Davis 的經紀人 Rich Paul 在昨天丟出 Davis 不會與鵜鶘隊續約並要求交易的「賣我」要求,震撼了整個 NBA ,不過這個賣我震撼彈,可能要讓 Davis 陣營吃下聯盟罰單。


( Anthony Davis )

根據 NBA 勞資協議規定,球員或是球員陣營的代表人士不得在公開場合提出交易要求,昨天 Paul 直接表明 Davis 在今年夏天不會與鵜鶘隊續約,希望能讓他的客戶被交易到一支具有爭冠實力的球隊。聯盟認為此番發言已經嚴重破壞到 Davis 與鵜鶘隊之間的關係,決定祭出 5 萬美元的懲處。

鵜鶘隊可以在今年夏天向 Davis 提出一份 5 年 2 億 4 千萬美元的續約價碼,如果 Davis 不願意接受,那麼他將能在明年夏天跳出合約。

請繼續往下閱讀


而對於 Davis 陣營方面的要求,鵜鶘隊也隨即發表聲明指出,他們對於 Davis 的決定感到相當失望,接下來球隊會按照自己既定的時程開始處理這次的事件,同時也希望聯盟對於這次的交易要求展開調查,聯盟也在經過調查後決定開罰。

不過令人好奇的是,過去有這麼多球星丟出過「賣我」風波,例如去年的 Jimmy Butler ,甚至 Butler 還在 ESPN 記者 Rachel Nichols 的節目上針對相關議題做了整集專訪,為何這次 Davis 就要直接被罰?


( Jimmy Butler 也曾丟出過賣我震撼彈 )

對此 Nichols 也表示,Butler 在她的節目上完全沒有說出過「交易( Trade )」字眼,他們在節目錄製前也特別溝通過,不要說出交易一詞,一旦說出了就會被罰款,因此在節目過程中,Butler 也刻意迴避這樣的用語,或許可以表明想離開或是待在原本的球隊不快樂,但就是不能要求「交易」。

不過聯盟也沒有明訂用詞標準,例如美國時間前年 10 月 22 日,前鳳凰城太陽隊後衛 Eric Bledsoe 就曾在個人推特上發佈了「我不想待在這( I don’t wanna be here )」的訊息,而遭到聯盟罰款 1 萬美元的處分。

請繼續往下閱讀

Anthony Davis 是在 2012 年選秀會的狀元郎,在大學時代就帶領肯塔基大學奪冠的他於進入 NBA 後也適應良好,最近五個球季都有入選到 NBA 全明星賽,今年他在鵜鶘隊更打出場場 29.3 分、13.3 籃板、2.6 阻攻的驚人數據,代表球員效率的 PER 值也是生涯新高的 31 ,主宰力日趨高漲。

今年 Davis 在陣的時候,鵜鶘隊打出 20 勝 21 敗的成績,如果 Davis 不在,鵜鶘戰績僅 3 勝 7 敗,目前 Davis 也已經因為手指骨折傷勢連續缺陣了 5 場比賽。


( Anthony Davis 十大精彩好球 )

洛杉磯湖人是 Davis 可能的下家,多方消息來源指出,Rich Paul 準備放出 Davis 希望去湖人隊的消息,如果不是被交易到湖人隊,剩下的合約走完後一樣不會續約,湖人除了有許多年輕的未來戰力外,LeBron James 坐鎮紫金大軍自然是最吸引 Davis 的地方,況且兩人又是同一個經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