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是我

  到了楼下,我就寻思去搞点什么活动,看着那广场上婀娜多姿的老太太们正在兴致勃勃的扭腰摆胯,我就想上去扭两下,奈何啊,咱边扭都不会扭。

  找了个大板凳坐了下来,边上对对的情侣煞是令人心烦。我躺了下来,打算小睡一会,盯着天空发了一阵的呆,想来刚才怎么就一个冲动把钱拿给她了,钱不算多,但多少得给我个交待不是?坐在我边上的情侣似乎很不在意我的存在,两人抱在那就吻了起来,当下心中涌起一股无名的怒火,擦,我回家看电视。

  一转起身走到了街边,准备打的回家,看到路边上一似乎认识的人低着头,以慢放2.95倍的速度往街对岸走去。说起来车流量不算太大,但也不少,撞车这种事情嘛,不在乎次数,快的话,一次就能解决。

  我当下一个箭步冲了上去,抓着她的手腕往回拖。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情感,我冲她大叫;你有病啊!

  边上的人望了一眼,然后又继续接吻。

  拖回来这女的就是刚才在楼上借钱的那位。她没说话,眼里的情绪很复杂,我一直抓着她的手腕,忽然感觉会不会抓得太重了点。然后又说道;不好意思,我,我喝多了,你过马路小心一点。借酒行凶,始终是十大借口排行榜的前三甲理由,咱也用一回。

  一直到那她都不曾说话,我很识趣的转身走人。我走了一段距离,她从身后追了上来,高跟鞋的脚步声再次惊动了那些接吻的民众。然后就这样,我在前面走,她在后边走,俩个人像似曾相识的朋友,又像毫不相干的路人。

  尴尬的场面始终是要打破的,我停步转身;饿吗?请你吃点东西吧。

  一路来我都感觉莫名其妙的,她不说话我也不说,我问她一些事情呢,她也只会说三个字,恩,啊,哦,别无其他,可把我闷坏了,走到一条比较安静的街道上,然后进到一家餐厅里。

  我将菜单递给了她,她又递给了我,我一合计,此事已处于亏损状态,万万不能为此国库空虚啊。

  点的东西陆陆续续的上来了。心情不好吧,先吃点东西吧,你看要不要喝点什么?想来对方也是个正常人,接话道;不必了,只是心情不好,想跟人聊聊天,谢谢你请的东西。

  这让我心情大为舒畅,原来她真的除了三字万用语之外,还会说点其他的语言。

  不客气,请问,姑娘贵姓?罗。芳名?宾。这种问法在某个审查犯人的新闻中似曾见过。那,是什么事情令你…?

  我心里明白,输钱了嘛。

  事情与我所想相差甚远,人家根本不是在为这档子事忧心,宾嫁于一富商之子,据说是因为那厮在外边有小三,经过了几轮首脑会议,两人达到了离婚的共识,那时的她是不赌博的。后来索然无味的生活令人厌烦不已,在朋友的教授下才学会了这种解闷的方法,但也不是很好这个。

  她并不缺钱,但内心的孤寂是无法填充的,每当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,会感到无比的压抑,孤独侵蚀着她的个人世界,只有找一些热闹的场合,混在其中假装自己很高兴的样子,我就不一样了,我经常混在一个热闹的场所,假装有内涵以期忘。

  本来说好是聊天来着,但我后来完全就没搭上话,她一边哭一边讲,我拿了一卷纸巾递给了她。吃完了饭,我就打算往家走,心想好在这种事情不是天天有,要不然还真够扛。雷锋的形象在我心中又有了一次质的提升,心里又想是不是要将她送回去,但爱心也仅仅是在心里泛滥了一把。

  宾问能否送她一程。我一合计这世界上应该没有那么便宜的事。从饭店里出来,走到路边,我帮她拦了辆的士,然后看着的士消失在自己的视野。转身往家走。

  独自走了一段路之后,后边一俩的士就追了上来,后座的玻璃摇了下来,还是她;哎,你留个电话号码给我吧,以后好还你钱。哦,不用了,我也没电话,以后你记住别再去赌就是了。那你留个地址给我吧,我想交你这个朋友。

  然后我又走啊走啊走啊,终于到家了。

  数日后,此事即淡忘。

  某日,阳光明媚的早晨,按日常作息时间,此时的我正在做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,睡觉,说是艰巨,因为太漫长。好在梦中没有什么太大的收获,要不然还真不愿意醒。

  忽然听到有人敲门,这种情况便是我不喜欢的事情之一。当时,是早春时期,有点冷,不愿意起床,在被子里喊,谁啊?心里在祈祷着是个敲错了门的家伙。是我。什么信息都没得到。是我?有个人就有个我,这人不懂这个

  哦,就来了,等一下。从猫眼里望了过去,一张久违的面孔映入眼帘。哦,小邦啊,进来坐吧,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啊?方哥,好久不见啊,哦,这是些衣服,这不有点事要麻烦你嘛,还得在你这借住几天。

  小邦比我要大,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强烈要求我叫他小邦,难得有人好这口,我也就应了他,他呢非得叫我方哥,我说我不比你大,他再次强烈要求,算了,难得人家这份谦卑调调,于是乎再次响应他的号召。

  说麻烦不就见外了嘛,来,坐吧,我把房间先收拾一下。小邦也是个牌友,他是负责帮我们找局的,以前也在一起玩,有一段时间不见了。好像他有说过有点事。我在房间里问道;邦啊,有什么贵干啊?

  无事不登三宝殿啊,这不有个局,想来找你过过手嘛,局在广州,玩的挺大的,你看有没有兴趣去看一下,我行李都带过来了。

  这样啊,时间倒是有,只是不太愿意去那么远的地方。那边都安排好了,只等我们过去就以了,你要是没事,就去看看吧,场子打不下来,咱就当去玩玩。

  我对朋友一直不存戒心,只是出于心底不愿去那么远的地方,人家话到了这个份上,要再推托就有点不够意思了。我也不知道,一个圈套正悄无声息地向我靠了过来。

  三天之后,我们出发去了广州,头一次到那里,只觉得很热闹,的确,很热,也很闹。

  动身之前他表示不需要带现金过去,当然这种事情,自己心里要有本谱,人家说不用带,只是个客套话而已,全花人家的银子,我倒是有这么个伟大的想法,只是不好意思去实行啊。

  头天一到,跟大家都互相的熟悉了一下,邦在那还有个兄弟,叫阿凯,看得出来,是个混混,阿凯貌似对千术很感兴趣,期间一直寻问一些相关的情况,我敷衍了事的也教了他一些。

  谁是谁的谁谁谁,都没有那个所谓,吃过了午饭,我独自到外边去逛了。也没逛出名堂,晚上大家安排了丰盛的晚餐,算是对我们的到来,表示热烈的欢迎,并庄重地致了感谢辞,在他们的热烈欢迎仪式中,我喝得晕头转向,我并不清楚,酒里是下了药的。

  晚上有牌局在意料之中,但身体不配合我的工作,大家表示无碍,当是去玩玩。身体到了什么程度,最清楚的莫过于自己,我深知到了极限,只是勉强的坐在桌上打牌,那我来的意义在哪里?

  几乎是被他们给扶到了桌上。大家玩的是一种叫斗牛的游戏,五张牌,庄家和闲家之间较量,赌注很大,最低一千,一万封顶,允许举三次。所谓举,就是假如我赢了两万,再全上,四万再上,八万还可以再上一次。

  斗牛的输赢的判定方法是算点数,一到满点,满点是十,七点以上的牌算翻点牌,最多五倍,这个局,的确很大。

  我莫名其妙的当了庄家,似乎是个愉快的开始,因为在没输钱的情况下,我的酒劲已经缓了很多,身体确实很不受控制,好在晕乎了一阵之后,意识逐渐的清晰,我极尽所能用一些软出千方式来与他们抗衡。

  感觉尿憋得很,以尿泡涨破的死法成为烈士,多少有些不讲究,于是乎我叫邦替我顶一下,然后我上了趟厕所,扶着椅子我走到了厕所。

  那厕所装修的跟个厨房似的,干干净净的让人不忍在这种地方办事,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,我拼命的用凉水拍打着脸,以期望能驱散那可怕的酒劲,我对着面前的镜子照了照料,眼睛有些发红。

  斗牛最直接有效的出千方式莫过于偷换,但我凡是出千,皆不用武千术,还别说是千里迢迢到了这里,这水里游都是些什么生物还都不确定,一下水就脱光了上,退潮的时候是件很尴尬的事情。

  一般我会制定几套方案对付一种扑克玩法,这个局,可以用的,就是残影,但喝成这样,肯定是无法很自信的拿出来用,手还是有点轻微的哆嗦不算是问题,只是记不下这些东西,还有一种方法简单一点,也是利用出二张,这种方法就不需要盯着牌看,凭手感就可以。

  在打牌的过程中,在牌的右上角将十以上的牌,全部打一个不太明显,而又能感觉到的记号,打方号的方法很多,道上的人一致认为最好的是用戒指,其实不需要,手指上的关节骨头一样有这种效果,打上记号之后这样一来,在发牌的时候,凡是感觉到了记号,就将牌留下,用出二张的手法,发给自己,或是同伙。

  斗牛不比别的赌法,挂花别人不会太在意,就算是别人看到了,说起来也无伤大雅,大家都不会去计较。这就好比你在家可以光着,但在街上就不合适了,因为,场合不对。

  似乎是个很不错的方案,可又有新的问题,斗牛最多允许有四家人,其他的人只能买外围,牌一共是五十二张,而挂上了花的牌只有十二张,有的时候,可能根本就发不到你的手里,要是发到了,每次手上都拿些花牌,碍眼的很。

  序牌好像不错,但牌要打点,再用手法防切,又太过烦琐,要用上防切的场子,根本就没必要用,这表示人家在防你防切,懂得人就知道,还有种方法叫搭桥,我搭桥实在不行,他们说我只做作豆腐渣工程,其实我也研究过搭桥,只是进度不如人意而已。

  不能让人有一丝的怀疑,是我作为一个老千的信条。

  再有一种方法在前面略有提到过,就是下假注,这种做法是如果牌面大过庄家,就将手中的钱往桌上加一点,但加钱也得有上一个手法,手中假装理着钱,或是等待对方赔钱的时候,将钱用手指一分为二,下面一叠钱就可以刚好落在桌上的钱堆上,这样一来,赢的钱就能多上很多,笨拙的方法有时候能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
  发跳张似乎是个不错的建议,然后加上其它的手法,打下这个场子还有绰绰有余的。

  又回到了桌上与众赌徒过招,坐在我上家的叫汪总,冷俊的外表下一有一颗火热的心,这一点,从他下注可以看得出来。下家坐的是一个白面书生,就叫他小白吧,滔滔不绝的演说,为这个无聊的牌局增添了不少生气。阿凯坐在我对家,这也是为了某些事情而做的设定,观众不多,这种局,能进来的都是些熟人。

  做了观察后,我开始挂花,也用上了一些其他的手法。控五张牌肯定是没那个必要的,每次都是翻点牌,多少会让人有些不愉快,我决定控三张,剩下的两张,跟他们赌概率。

  想法倒是不错,但在后半夜根本没办法出手,回想起来,那不是一般的酒。

  赌到早上的时候头像快裂开的一样痛,好在是输了钱,要不,真不好意思开口说要散场。

  大家好像不怎么在意昨天晚上的战况,输了三万多像没事似的,这让我很感到很安慰,甚至有点以身相许的冲动。

  白天不算无聊,因为梦中的内容很丰富。晚上大家又举杯像是在鼓舞士气,我测量着自己的量,点到为止,决不喝醉,但也装作醉得不行,吃饱喝足之后,牌局却没有照常开动,理由似乎是少人。

  得,落得一晚清静,有了时间,我就在思索昨天晚上的各个环节。庄家并非一直在我手里,当有人抓到了牛牛的牌,也就是翻四倍的那种牌,原来的庄家就要下庄,由抓到牛牛的那个人当庄家。

  我自己做庄的时候应该是没输的,当主动权交由对方之后,就是在与人打概率,这个时候就只能尽量下小注,等待自己再次拿到主动权再出手,输钱就是在这个拉锯的过程中,为了使这个环节不变成我的致使弱点,我动手做了一个道具,而正是这个道具,让我变成了个杯具。

  这是种很简单的出千方法,行话应该是叫万能牌角,制作过程是事先找到一副与赌桌上用的扑克一样的牌,然后剪下来一两个牌角,牌角最好是数字点,使用起来更加灵活,这些牌角通过处理之后可以藏在戒指里,如果手上的牌凑不出好点数,那就可以将戒指里的牌角取出,然后烂鱼充数的放在牌里凑点数。

  制作过程和使用方法都很简单,但也要求一点技艺,不能有痕迹让人看到,最重要的一点是身后决对不能站人,我相信比起偷牌,这种方法更加行之有效,且干净利落。

  晚上一直捣鼓到自己感觉满意了,才放心的去见了周公。